第十二章
张老翁磨盘的风骚设定,决定了他在思想上必然要比别仙走的更快。
故而,他在无意中也会说出很多超现实的话语。
不明白者,早已习惯于将张老翁这些反常归类为——天机。
但是这些话落在穿越少女的耳中就等于——遇到老乡!
小白猫刚脱离险境就欢快的撒丫到张老翁面前,左蹭蹭右蹭蹭:老乡,看这里!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啊?
张老翁乐呵着抱起小猫:“小暮,你没看出来这是你的熟人吗?”
秦与暮想了一下,猜到这两只大概就是变化了的饕餮。再说到熟人,那小白猫是狼牙无疑。
呸,熟人是什么?他可不承认和狼牙很熟。再说这两只哪里算是人。
“老头你来有什么事?”秦与暮决定速战速决,赶快把这瘟神弄走。
完全可以猜到张老翁是无事不登三宝殿,肯定有好活又不好开后门做的太明显,才亲自来找自己。
“老头子都要忘记了!诺,给你个好活。”张老翁递过一张纸:“这还是用老头子刚钻研出来的铅笔写的呢!”
秦与暮自动屏蔽张老翁莫名其妙的用词,接过纸看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“铃雯”二字。
“这次老头子你愿意自己动笔了,不过怎么就一个名字。”
“你也是知道的,老头子我只能从磨盘里看到图画画。”张老翁农民出身,真是大字不认识一个,平日都是自己把在磨盘里看到的字模仿下来,再由侍童代笔送到引仙手中。
秦与暮晃晃手中的纸,示意张老翁说的详细点。顺便把想要扑上自己怀中的肥猫踹到一边。
狼牙倒地抽泣。
张老翁熟稔的歪倒在铺着软垫的藤椅,悠悠道:“这‘铃雯’是周缰国的二皇子,其实也就是铃兰那个小花仙。唉,好好个男娃,为啥是个花仙?”
张老翁感叹他已经不懂流行了。
“周缰国是什么?人间不是昭德年间了吗?”
“人间变得多快啊!自打你上上次抓了文帝,姜皇后一个女人哪能守得住江山,没几天就抱着崽投井了。那之后就改朝换代了呗,人间早是周缰国的天下了。”
老翁刚提到文帝,秦与暮一时尚未反应过来,后来才想起来这说的就是狗剩。
“老头我有一事不明白。为何文帝飞升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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